为进一步提高东部新城集团招标项目的工作效率,确保招标项目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现公开选择业务能力强、专业水平高的招标代理机构,优先推荐作为东部新城集团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代理事项
根据招标项目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组织答疑及现场勘察,组织资格审查、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发布中标(成交)公告、中标(成交)和未中标(未成交)通知书,协助签订合同,组织履约验收,答复质疑、投诉,解决纠纷以及与招标有关的其他工作。
二、优选细则
(一)优选公开报名时间(2月24日-2月26日)
在智能光电信息产业园三楼综合部(地址: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路16号智能光电信息产业园)公开报名。接受符合报名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按要求提交优选资料(报名及提交资料截止时间2月26日17时30分)。
(二)优选要求
1.截止报名前,已经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名录登记,并申请开通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权限的招标代理机构。
2.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相关规定,具有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多证合一”营业执照。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组人员不少于4名。
5.不允许联合体报名。
(三)优选资料(报名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完退回)
1.提供近三年工作业绩,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聊城市公共资源或本地其他县市区公共资源招标代理项目(须提供招标代理合同、代理项目中标公示截图及中标通知书,时间以代理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列出汇总表并加盖公章。分标段项目按一个项目计算,金额以总额为准。
2.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具有办公场所(自由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的证明材料。
3.提供拟服务于东部新城集团项目负责人(从业年限10年及以上有效)、身份证、招标师资格证等注册类执业资格证件、本地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注:拟提报人员在本次优选有效期限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否则年度考核中给予扣分处理。
4.企业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没有违规处罚记录,并提供承诺。
三、优选评分标准
30%为集团评审小组根据优选评审标准综合评分,另70%为集团评审小组根据竞选情况综合评分。
(一)优选评审标准(30分)
1.单位注册地:8分
基于后期招标资料查阅及熟悉本地招标代理流程及政策的考虑,代理机构公司总部在聊城的得8分,其他视情况得1-4分。
2.业绩:10分
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聊城市公共资源或本地其他县市区公共资源招标代理项目(须招标代理合同、代理项目中标公示截图及中标通知书,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单项招标5000万元以上的得0.5分,3000万元-5000万元的得0.3分,1000万元-3000万元的得0.2分,500万元-1000万元的得0.1分,500万元以下的得0.05分(单个项目多个标段的,以该项目总中标金额为准),本项最高得10分。
3.现场考察:12分
由本集团评审小组成员根据实地考察综合评分。主要考察代理机构在职人员情况、办公环境、各项管理制度、档案存放等。
(1)招标代理工作的相关制度(0-2分):相关制度是否完善。
(2)专家库(0-2分):是否有专家库,专家库是否完善。
(3)档案室完备程度(0-2分):有标准档案室,能满足招标人资料查询。
(4)办公环境及在职人员情况(0-2分) :办公环境,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情况。
(5)人员配备(0-4分):除项目负责人外,招标代理机构另外配备不少于4名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与项目负责人组成项目班子。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者国家注册类执业资格的,每有1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所报人员需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职称证原件及本单位社保证明(需体现该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起止日期等)。
(二)竞选(70分)
由集团公司综合部、审计部、重点工作促进办公室、纪委组成集团评审小组。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拟服务本集团项目的)进行竞选陈述,每名项目负责人陈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陈述内容主要为项目负责人工作简历及基本情况,项目负责人主要工作成绩,为更好的对本集团服务有哪些保障措施等内容。评审小组根据各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竞选陈述情况,对其进行综合评分。
竞选时间与地点:暂定2024年2月29日09时00分(根据报名数量进行调整),智能光电信息产业园三楼会议室。
四、优选结果公布
(一)优选数量:根据评分结果排名择优选择。
(二)在东部新城集团网站公示1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为2024年度优选招标代理机构。
五、代理机构管理
对优选代理机构施行选用退出机制,进行实时考核,动态管理;根据集团实际情况,实时调整优选机构。
六、其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取消优先推荐资格,在以后优先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时,取消报名资格。
(一)被选定而无正当理由拒绝代理的。
(二)申请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的。
(三)营业执照未通过有关部门审查的。
(四)受到招投标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五)违规编制招标文件、非法干涉招标活动及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的。
(六)未达到服务措施承诺要求的。
(七)服务态度不好,有问题不及时与集团公司沟通的。
七、统一收费标准
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标准下浮收取。
报名联系人:夏胜杰
联系电话: 0635-5088705
纪委监督联系人:侯娟
联系电话:0635-5088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