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耕地质量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 2024/8/23 0:00:00  浏览:9640次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耕地质量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耕地质量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咨询服务项目

2、建设单位:聊城经开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二、服务范围及要求

根据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耕地质量提升项目进展,针对该项目开展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配合完成后续内容的调整。

三、工期要求

建设单位资料齐全并交付中标单位后,7个工作日完成相应的工作,并出具正式报告。开工日期以交付资料日期为准,竣工日期以中标单位出具正式报告日期为准。如不能按期完成,属于违约,建设单位可要求标单位按照违约天数*200元支付违约金。

四、报价

最高限价25000元

五、付款方式

无预付款,总价包死。合同生效,建设单位提交齐全投标单位所需资料后,投标单位开展工作,7个工作日完成相应的工作,出具正式报告,并完成上述全部工作后,办理付款手续。

投标单位需于付款日前提供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建设单位财务审查通过。投标单位逾期不提供或者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信息有误等,建设单位可拒绝支付款项,且无需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

投标单位应提供长期有效的唯一公司基本帐户,建设单位只针对此公司基本帐户付款,不接受任何委托付款。付款时需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需特殊注意事项

1、投标单位应服从建设单位人员的管理,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2、投标单位在可行性研究过程中,需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各项相关工作,由此涉及到的现场勘察、报告内容调整等工作造成的加班及其他工作成本均包含在投标价中。

3、该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完成可行性研究工作所需的人工、管理费、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一切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投标单位的报价必须是完整报价,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费用均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七、谈判时间2024年5月229:00

八、递交报价文件时间

2024年5月229:00前送达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受。(文件内容包括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参与投标不再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同类项目业绩等有关资料全部加盖公章)文件内容将作为评标依据。

递交地点:裕昌·聊城国际金融中心a区1#楼聊城经开资产运营有限公司造价审计部。

联系电话:15306357013(梁部长)

 

 

 

 发布时间:2024年5月16日

 


 

第一次报价 

项目名称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耕地质量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咨询服务

 

   

投标报价

(金额)

总报价

(金额)

小写:            

 

大写:              

工作内容

根据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耕地质量提升项目进展,针对该项目开展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配合完成后续内容的调整

项目负责人姓名

及联系电话


本项目总价包死,包括但不限于本项工作所需的直接成本(现场人员工资及差旅费、补助费、人身安全费等,用于本项目的其他专项开支等)、间接成本(公司管理人员工资、行政办公费、业务培训费、新技术开发研制费用等)、安全环保费用、相关报告费、修改完善及资料费、变更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以及其他一切为完成本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工期要求建设单位资料齐全并交付中标单位后,7个工作日完成相应的工作,并出具正式报告。开工日期以交付资料日期为准,竣工日期以中标单位出具正式报告日期为准。

注:投标人需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第二次报价 

项目名称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耕地质量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咨询服务

 

   

投标报价

(金额)

总报价

(金额)

小写:            

 

大写:              

工作内容

根据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耕地质量提升项目进展,针对该项目开展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配合完成后续内容的调整

项目负责人姓名

及联系电话


本项目总价包死,包括但不限于本项工作所需的直接成本(现场人员工资及差旅费、补助费、人身安全费等,用于本项目的其他专项开支等)、间接成本(公司管理人员工资、行政办公费、业务培训费、新技术开发研制费用等)、安全环保费用、相关报告费、修改完善及资料费、变更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以及其他一切为完成本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工期要求建设单位资料齐全并交付中标单位后,7个工作日完成相应的工作,并出具正式报告。开工日期以交付资料日期为准,竣工日期以中标单位出具正式报告日期为准。

注:投标人需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按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