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东部新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优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集团招标项目的工作效率,确保招标项目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现公开选择业务能力强、专业水平高的招标代理机构,优选作为聊城东部新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代理事项
根据招标项目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组织答疑及现场勘察,组织资格审查、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发布中标(成交)公告、中标(成交)和未中标(未成交)通知书,协助签订合同,组织履约验收,答复质疑、投诉,解决纠纷以及与招标有关的其他工作。
二、优选细则
(一)按照《聊城东部新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考评办法》规定,结合招标代理机构2024年全年工作情况,对2024年度已被集团优选的11家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评价,经考核合格且未被列入黑名单(详见优选资格要求第3条)的单位,将继续优选为集团招标代理机构。
(二)对新报名的招标代理机构,集团评审小组根据优选评审标准进行资格审查及现场考察,符合条件的将优选为集团招标代理机构。
(三)对优选招标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工作日期间接受报名,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材料后,集团统一组织开展资格审查与现场考察工作。通过资格审查及现场考察后在集团公示栏公示,公示无异议即可入选。
1.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在集团综合部(地址: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裕昌·国际金融中心1#22楼2211室)报名,并按要求提交资料。
2.优选资格要求
(1)招标代理机构已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聊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备案并通过,可通过上述三个平台进行招标代理流程操作(提供登录上述平台后的查询截图,显示单位名称)。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行政处罚信息、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4)拟服务于集团的人员团队,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从业年限至少10年(含)(如工作单位发生变动不影响从业年限计算),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者国家注册类执业资格;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少于4名。
注:上述人员在本次优选有效期限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否则年度考核中给予扣分处理。
(5)近两年(以提交资料日期倒推)完成代理本地项目至少10个(含)(格式自拟,列出汇总表)。
(6)基于项目开评标场地、后期招标资料查阅、熟悉本地招标代理流程及政策等需求,招标代理机构在聊城市区内须设有固定经营场所。
3.优选资格审查资料(按顺序编制,目录清晰,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1)提供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聊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后的查询截图,显示单位名称。
(2)提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①营业执照;
②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基本账户开户行资信证明;
③提供近半年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④提供近半年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⑤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提供《履行合同的设备技术能力证明表》(格式自拟);
(3)提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站截图;提供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行政处罚信息、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网站截图(2024年度已被集团优选的11家招标代理机构也需提供)。
(4)提供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的身份证、中级(含)以上职称或者国家注册类执业资格、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体现上述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起止日期等)。
(5)提供近两年(以提交资料日期倒推)完成代理本地项目至少10个(含)(列出汇总表,提供招标代理合同、代理项目中标公示截图及中标通知书,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
(6)提供在聊城市区内具有办公场所(自有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的证明材料。
(7)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优选评定流程
(一)集团评审小组根据优选资格要求及提供的优选资料进行资格审查。集团评审小组由集团综合部、人力资源部、财务中心、融资管理部、审计部、战略发展部、法务部、督导考核部组成,集团纪委进行监督。
(二)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现场考察环节。由集团评审小组开展实地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涵盖招标代理机构的在职人员情况、办公环境、各项管理制度以及档案存放状况等方面:
(1)招标代理工作的相关制度:相关制度是否完善。
(2)专家库:是否有专家库,专家库是否完善。
(3)档案室完备程度:是否有标准档案室,能满足招标人资料查询。
(4)办公环境及在职人员情况:考察办公环境及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情况;是否具有开标、评标场所。
(5)人员配备:除项目负责人外,招标代理机构另外配备不少于4名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与项目负责人组成项目团队。
四、优选结果公布
(一)优选数量:根据资格审查及现场考察结果选择。
(二)在集团公示栏公示1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优选为集团招标代理机构。
五、招标代理机构管理
(一)对优选招标代理机构施行选用退出机制,进行实时考核,动态管理;根据集团实际情况,实时调整优选机构。
(二)集团不对任何一家招标代理机构承诺或者保证其入选期间的工作量。
六、其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取消优先推荐资格,在以后优选招标代理机构时,取消报名资格。
(一)被选定而无正当理由拒绝代理工作的。
(二)申请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的。
(三)营业执照未通过有关部门审查的。
(四)受到招投标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五)违规编制招标文件、非法干涉招标活动及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的。
(六)未达到服务措施承诺要求的。
(七)服务态度不好,有问题不及时与集团公司沟通的。
七、统一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山东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鲁招协〔2024〕13号)文件计算。其中,工程类项目按不高于标准收费的50%计取;货物与服务类项目按不高于标准收费的80%计取。按以上标准计算所得费用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
报名联系人:张化军、郎法洋
联系电话:5088116
纪委监督联系人:高长征
联系电话:13806356579
聊城东部新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