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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聊城市兴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2-2023年度招标代理机构优选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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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才新政35条”
时间:2022-10-26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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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聊城市制定出台《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兴聊”战略的若干措施(试行)》(“人才新政35条”),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做好人才服务保障、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构建人才集聚平台、激发引才用才活力等7个方面出台35条含金量高、创新力度大的政策措施

    一、大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

    1.顶尖人才突破计划

    顶尖人才在聊开展重大科研或产业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最高可给与5000万元综合资助或6000万元直接股权投资支持。

    2.领军人才引领计划

    对领军人才按照国家、省人才资助经费额度1:1进行配套支持。领军人才来聊创(领)办企业,3年内享受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贷款贴息补贴。

    3.优秀人才培引计划

    “齐鲁”系列人才工程入选者按照省级有关政策规定落实待遇。

    开展“水城英才”评选,对获奖人选一次性发放10万元奖励。

    对企业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含自主培养的)和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符合条件的每月分别发放3000元生活补贴,补贴不超过3年。

    4.青年人才集聚计划

    对企业新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符合条件的每月分别发放2000元、1000元生活补贴,补贴不超过3年。

    离校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聊创业免费提供创业工位;团队3人以上的,免费提供3年20-70平方米办公场所在外租赁场所的,财政每年提供不超过2万元租赁补贴。

    5.专业人才引进计划

    对企业新引进具有正高级、副高级、中级职称的现代商务、产业创新、公共服务等专业人才,符合条件的每月分别发放3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贴,补贴不超过3年。

    6.经营管理人才提升计划

    对企业全职新引进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按照年薪给予企业薪酬补贴,补贴不超过3年。

    3年遴选5000名企业家及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开展专题培育;实施新生代青年企业家重点培育计划。

    7.高技能人才引育计划

    对企业新引进的首席技师、特级技师、高级技师、技师,符合条件的每月分别发放2500元、2000元、1500元、1000元生活补贴,补贴不超过3年。

    对企业在职人员取得首席技师、特级技师、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发放8000元、6000元、4000元、3000元、2000元一次性技能提升补贴。

    我市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在我市就业的,给予2000元一次性奖励,并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补贴技工院校。

    8.国际人才汇智计划

    对列入国家、省外专人才引进计划和国家、省引智项目且获得10万元(含)以上资助,以及获得中国政府“友谊奖”、省政府“齐鲁友谊奖”的外国专家,按照国家和省补贴及奖励额度1:1予以配套,给予5-460万元资助。

    每年评选5-10个市级外国专家项目,给予10-30万元资金补贴。

    二、努力做好人才服务保障

    9.打造“水城金卡”服务品牌

    为高层次人才发放“人才服务金卡”,配备服务专员,提供子女入学、父母养老、科研服务、医疗保健、交通服务、文体服务等多种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

    10.做好人才配偶随迁安置

    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配偶符合调动条件的,原属市外编制内财政供养人员,按照“同级对口”原则安排,原属市外社会组织或经济组织正式录用人员的,在我市国有企业进行安置。

    11.妥善解决人才子女入学

    高层次人才子女在我市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可自主选择我市范围内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幼儿园)入(转)学。

    12.优化人才父母养老服务

    我市顶尖人才、领军人才、优秀人才、青年人才、专业人才,其父母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入住我市养老机构给予800元/月补贴,最多补贴3年。

    13.实施人才安居工程

    为我市新引进的顶尖人才、领军人才,以及企业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毕业5年内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提供住房,3年内免收租赁费。

    我市新引进的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相关企业新引进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3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事业单位新引进的博士享受同等待遇。

    14.丰富人才文体生活

    持有“山东惠才卡”的人才,我市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及在我市以外工作的符合条件的人才,可免费进入指定景区及森林公园,享受指定公共体育场馆免费入场健身服务。高层次人才,

    可免费领取聊城市图书馆借阅证,在指定影院每年享受12次免费观影,连续享受3年。

    15.优化外籍人才管理服务

    开通“绿色通道”,明确服务专员,为办理签证、工作、居留等手续提供便利。

    三、持续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

    16.支持人才申报科技项目

    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科学技术最高奖、省科学技术青年奖的个人或第一完成单位给予省财政奖励同等额度配套奖励。

    对获得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给予特等奖100万元、一等奖50万元、二等奖30万元奖励。

    17.助力科技成果转化

    市属科研院所(机构)相关成果成功在我市转化应用并按规定登记的,按技术合同实际交易额的1.5%给予技术合同奖补。

    18.建立职称评审“直通车”制度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职称,无职称或取得上一级职称年限不够,从事本专业总年限和其它条件符合相应系列职称评价标准要

    求,可直接申报相应系列的职称。

    19.优化人才岗位激励

    通过直接颁发程序持有“山东惠才卡”的高级专家,持有我市人才服务金卡的顶尖、领军人才以及从市外引进的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工程或相当层次的高层次人才,可不占本单位高级岗位结构比例。

    20.优化人才薪酬激励

    对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可实行协议工资制、年薪制、项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

    四、着力构建人才集聚平台

    21.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科技创新平台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平台的,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招收博士后人员进站后给予30万元、15万元一次性资助经费。

    22.支持技能人才载体建设

    对新设立的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齐鲁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山东省技师工作站,分别给予2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配套建设补贴经费。

    23.支持建设“人才飞地”

    对被认定为“人才飞地”的孵化器、研发机构、人才工作站,分别给予申报单位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资金。

    五、不断激发引才用才活力

    24.加大用人单位支持力度

    自主申报入选国家、省级重点人才工程的企业或符合条件的研发机构、科研院所,分别给予用人单位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企业1年内新引进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1名以上或硕士研究生3名以上,给予用人单位

    5万元一次性奖励:全职新引进驻聊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支持。

    支持企业与在校生签订信用合同,毕业后到协议单位就业且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按照资助金额的50%给予企业补贴。

    25.深化校城融合促进柔性引才

    驻聊高校引育顶尖人才、领军人才,纳入我市人才政策体系。

    驻聊高校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博士研究生在我市挂任科技副职和科技副总的,经认定后可同等享受我市相应人才服务项目。

    26.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通过省级及以上认定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按照国家和省奖补额1:1的标准配套支持。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每成功引进1名顶尖人才、领军人才来聊工作,认定后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资助。

    27.灵活用好柔性人才

    用人单位柔性引进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按其上年度在聊纳税劳动报酬的50%给予用人单位补贴。

    六、切实拓宽人才引进渠道

    28.实施“水城优才”青年引进计划

    每年拿出一定事业单位用编进人计划,面向省内外重点高校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

    29.盘活用好人才编制“周转池

    满编超编事业单位引进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申请使用周转编制办理入编。

    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以帮扶企业、挂职锻炼、离岗创业等方式,主持或参与企业技改、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等创新创业工作,可申请使用周转编制纳入原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

    30.优化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方式

    我市新引进顶尖人才、领军人才,可采取专家评议、组织考察的方式予以聘用。

    对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采取专业测试、答辩、试讲、面谈交流等方式择优聘用。

    31.实施人才回引计划

    符合我市人才回引资格条件的人员,可按照“同级对口”原则予以回引。

    七、强强力推动政策落实落地

    32.加强组织领导

    每年开展县市区党(工)委书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党委(党组)书记抓人才工作专项述职。

    33.加大资金投入

    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

    符合条件的人才或人才所在企业可享受无抵押、无担保的“人才贷”服务。

    34.完善服务平台

    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设“高层次人才服务专窗”,开通“绿色通道”,人才可享受驻厅所有政务服务事项“专人、专窗、专服”保障。

    35.营造良好环境

    完善人才表彰奖励制度,持续提升“水城英才”影响力,强化典型选树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人才的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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