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新动能产业园一期室外污水管网维修项目
2.建设单位:聊城市华经高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及施工范围:新动能产业园区内,清单内全部施工内容。
二、施工范围
方案及清单内所有施工内容,含施工所需的所有材料、机械、人工、安全防护措施等费用,施工完成后垃圾清理、验收问题整改等,质保期内的所有维保费用等。投标单位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垃圾清运、包环保要求(扬尘治理等)安排施工等涉及的所有费用支出。
三、质量标准
严格按照清单内容施工,服从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工作安排。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验收规范相关要求。质保期2年,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四、工期要求
本工程工期50天,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下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竣工日期以双方现场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如不能按期完成,工期拖期违约金按照500元/天在结算中进行扣除。
五、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7.667079万元(报价超出控制价按无效处理)。投标报价需与建设单位提供的清单一致(施工内容明细可细化,但不可减少),漏报的施工内容视为让利,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未施工项目将在结算中予以扣除。(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六、付款方式
无预付款,工程施工完成经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合格付合同价款的70%,由建设单位选择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付至审计价款的97%,剩余3%为质保金,2年质保期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
七、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本合同采用中标价+有效签证的结算方式,以合同及清单中明确的实际施工内容为准。有效签证必须按采购人规定程序签证,否则不予认可,不得进入结算。结算时合同签订后有关政策性调整文件不再执行,未按清单施工及未发生的项目,结算时按投标报价扣除,投标报价偏离控制价±10%的,按控制价扣除。
八、需特殊注意事项
1.建设单位有权更改施工范围及施工项目,投标单位应服从建设单位人员的管理,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2.投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注意留存施工资料及影像资料,在竣工验收后同其他资料一并交建设单位存档。
3.施工过程中由于投标单位施工人员不足,造成影响工期情况,建设单位有权调换施工队伍。
4.因投标单位原因对第三方带来的影响及损失,均由投标单位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
5.因施工产生的垃圾一律由投标单位负责外运,如投标单位不运或只运一部分,改由建设单位外运的,由投标单位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6.该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施工水电费用、垃圾外运、质保服务、管理费、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一切风险、责任等所有工作及费用。投标单位的报价必须是完整报价,所有与本工程有关的全部费用均包括在投标报价中。建设单位不再承担与此工程相关的所有工作及费用。
7.施工过程中对已完工项目造成的破坏及污染,均由投标单位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关费用。
8.本工程施工方需派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施工人员产生的保险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投标单位承担。
9.投标单位接到建设单位通知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逾期签订视为放弃该项目权益。
10.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九、报价时间:2025年8月14日上午10:30时
十、递交文件时间及地点
2025年8月14日10:30前,递交报价文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受。文件内容包括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参与投标不再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等有关资料全部加盖公章。
递交地点:聊城经济开发区裕昌金融中心1号楼20层2008室,成本控制部。联系电话:0635-8360015
聊城市华经高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8月9日
附件:招标清单-新动能产业园一期室外污水管网维修工程.zip